本文是一篇社会学论文,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乡村居民数字素养与数字治理参与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并通过中介模型来探讨政府满意度在其中的中介作用。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1.1政策背景
目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正引发一场技术变革,深刻地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中国农村建设具有较长的发展历程,三十年代以来,已开展了大量的农村建设活动。21世纪以来,我国的农村建设已经步入了一个以信息化和数字化为主的新时期。以“乡村振兴”为导向,构建新型农村发展新格局,是现阶段农村发展的一个核心战略与重大任务。
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努力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并积极培育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新型农民[9];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数字乡村建设在2020年取得初步进展[4]。2020年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化数字乡村建设的新思路,以切实行动推动“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2];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启动数字乡村建设工程;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并着力提升农民的数字素养,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数字中国”的新突破[3]。《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提到要持续深化信息惠民服务,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初见成效[1]。至此,数字乡村建设正式由战略规划阶段迈向了积极探索与推进的执行阶段,这标志着在这一领域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023年,根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中国的农村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了3.26亿[10]。在信息化时代,掌握数字技能已经成为每个公民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中国社科院情报所于2021年出版的《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表明,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数字素养存在着37.5%的差异[8]。农村居民作为“数字化农村”的主体,其数字化素养的高低关系到“数字化农村”的进程与“乡村振兴”的实施。
1.2研究内容与方法
1.2.1研究内容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数字农村”的发展,并为“数字农村”的居民参与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本文以重庆市农村数字化治理试点地区中的20个行政村为例,对农村居民数字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展开系统研究,以期阐明农村居民数字化素质对农村数字化治理的作用机理,以及在此过程中政府服务满意度的中介效应。通过本文的研究,以期对我国“数字化农村”的构建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尤其有助于推进“数字化农村”的发展,加快“数字化农村”的发展。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以下将逐一介绍各章节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为绪论。这一章主要论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章为基础理论和文献综述。这一章主要对本文涉及的主要理论和内容进行文献查找和梳理,理论基础包括公众参与阶梯理论、行为转变理论;文献综述具体包括数字素养、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治理参与、政府服务满意度,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与梳理,对现有各学科的研究趋势与取得的成就进行归纳,这既能为这篇文章的写作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与参考,同时也能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与不足之处进行挖掘,从而为今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第三章为乡村数字治理参与行为影响机制探析。这一章主要结合访谈资料,从理论层面对村民数字素养、政府服务满意度、乡村数字治理参与的关系进行分析,采用阶梯参与理论、行为转变理论分析村民数字素养和政府服务满意度对数字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机制,为下文奠定机理进行分析。
第四章为研究构思与设计。首先,对论文中的关键概念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前面两章的研究成果,构建论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研究假设,并构造相应的研究模型。此外,还要对研究方案进行细化,开展研究设计,确定问卷设计,选取调查范围与地区,并将各变量分解成可量化的问题,并对各指标的信效度进行验证。
第二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理论基础
2.1.1公众参与阶梯理论
美国学者雪莉·阿恩斯坦在1969年发表了一篇名为《公众参与的阶梯》的文章,她把公共参与的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并将其分为三个主要等级和八个类别[20]。该理论是对我国公共参与在我国发展中的实际应用的一个深刻的归纳和总结,对于当前我国公共参与的各种形态、方式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根据公众阶梯参与理论,可以根据公众参与的权利来源、公众对政府资讯的了解程度、参与的主要途径和自主管理的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划分,分为“非实质参与”、“象征性参与”和“实质性参与”3个层次,并具体包括操纵、治疗告知、咨询、安抚、合作、授权和公众控制8种类型,如表2.1。

根据以上表示,公众参与阶梯最底端的第一层次是非实质性参与,包括操纵与治疗两个梯级在这个层面上,政府未能有效地传达政策资讯给社会大众,也未能与大众进行有效沟通与探讨。参与者在该层次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参与机会,政府的主要目标仅仅是让人理解其决策,而没有真正落实参与的实质意义。第二个层次为象征性参与,分为三步:告知、咨询、安抚。在这个层次上,公众既可以了解到关于国家政策制定的情况,也有权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对于一些要求公开表达自己看法的事项,政府还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公众提出的建议给予理解和采纳,以此来稳定民心。在该层次参与,信息开始双向流动,而不是传统的单方面流向公众。实质性参与,主要包括合作、授权和公众控制,此时,公众的参与程度逐渐加深一方面,公众已逐渐形成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公众的话语权和权力达到最高,携手推动社区事业的发展;而在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职能被移交给社会,他们对管理的参与也越来越深入,最终达到了自我管理的地步[25]。
2.2文献综述
2.2.1数字素养相关研究
2.2.1.1数字素养的内涵研究
保罗.吉尔斯特(Paul Gilster)在《数字素养》的论文中首次提出了数字素养,可以理解为具备从数字资源中提取、理解、整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103]。以色列学者约拉姆-艾希特-阿尔卡莱(Eshrt-Alkalai)将软件的使用与社会生活结合起来,拓展了数字化背景下居民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生活技能;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五个数字素养结构:图像素养、创意素养、分支素养、信息素养和社交情感素养[13],且在2012增加了“即时思维”的能力。欧盟在2019年发布的第2版《欧洲终身学习核心素养》为“数字素养”加入了一般性的元素,例如:承担责任、安全、健康、协作、问题的解答和判断性思考,以及欧洲的“基本素质”共同的“知识、能力、心态”三个维度模式,对数字素养作出了详尽的界定[101]。何春总结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18年关于数字素养的定义,数字素养被定义为面向就业、管理、理解、整合、呈现、评估和创建信息的能力[3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在同年发布了《全球数字素养框架》,提出了数字素养的有七个方面的素养域、此项研究涵盖了设备操作,资讯加工,沟通与合作,内容创造,安全防护,问题解决等专业范畴。
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国情,从不同角度对数字素养的内涵提出自己的见解。肖俊洪指出数字素养包括使用数字技术能力、数字资源的认知、态度以及社交能力[78]。王佑美等人表现将数字素养理解为在社会参与中自信及创造性地使用信息与通信技术的能力[75]。苏岚岚等提出了数字素养五个维度:一般性、社会性、创造性、专业化、安全的数字化素养[70]。施歌认为数字素养是一种综合能力,它隐含在各个学科教学中,内化在多种学习行为里,体现在学习、生活、社交等多个领域[66]。
第三章乡村数字治理参与行为影响机制探析.............................20
3.1调查区域...........................20
3.2访谈设计与对象......................22
3.3村民乡村数字治理参与模式........................25
第四章研究构思与设计................................35
4.1概念界定.........................35
4.2研究模型与假设............................37
4.3研究方案设计.................................................43
第五章数字素养对乡村数字治理参与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50
5.1描述性统计分析..............................................50
5.2量表的信效度检验.............................................53
5.3差异性分析...................................................60
第五章数字素养对乡村数字治理参与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5.1描述性统计分析
5.1.1样本描述性统计特征
为全面了解被采访者的状况,在调查表中还对他们的基本资料进行了调查。如下表5.1所示。

从上表可知:从性别来讲,女性占比为50.94%,男性样本的比例是49.06%。从年龄段分布来看,年龄在“40-49岁”的占比为33.52%,“30-39岁”的占比为“23.42%”;从民族分布来看,样本中77.36%为“汉族”,另外有22.64%的样本为“少数民族”;从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