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选取数字、数字技术创新环境、国家数字竞争强度三个一级指标,然后通过数字经济指标的构造,采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对包括UIBE GVC数据中RCEP13个国家2007到2019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全方位测度,与此同时,综合测算了总参与度、前向参与度、后向参与度、GVC地位指数。
第1章绪论
1.1背景和意义
1.1.1背景
经济全球化导致商品生产不再局限于特定国家,这导致了全球劳动力的纵向和横向专业化,进而逐渐构建全球价值链(GVC)。由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全球价值链发展报告2021》指出,全球价值链最近的趋势之一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经济体的贡献越来越大,它们在全球价值链贸易中的份额大幅增加。
RCEP的是逐渐发展壮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非东盟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生效。随后,韩国和马来西亚相继加入,2023年1月2日印度尼西亚也正式生效。到了2023年2月21日,菲律宾也正式成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一员。这标志着一个由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共同构成的“超大型”多层次自由贸易区的形成。新一轮智能技术革命席卷了各行各业,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以及社会结构。数字技术对各个领域的渗透将进一步加强,这其中是伴随着互联网、5G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兴起,由此来推动更多数字资源的开发,全球价值链的重塑作用已不容忽视。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议的缔结和实施以及新型数字经济在全球蓬勃发展的趋势下,它能推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化并提升RCEP国家的地位吗?它能够推动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数字经济突破价值链的“低端”困境吗?

1.2文献综述
1.2.1数字经济
(1)数字经济内涵
梳理现有文献,发现当前对于数字经济尚未形成一致的内涵定义。Tapscott将数字经济视为全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重要表现和经济发展新潮流,不仅如此,他所阐述的数字化转型影响因子问题,只是阐述了数字经济的含义,而未运用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具体划分和计量。在国外学者研究中,Brent R Moulto(2000)[1]认为数字经济应当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与计算机产业。还有学者如Brynjolfsson和Kahin(2000)[2]认为,数字经济是指经济数字化和价值创造方式变革。Carlsson(2004)[3]数字经济真正的新元素就是互联网。Heeks(2017)[4]指出数字经济属于经济产出,主要源于数字化投入。基于此,随后许多学者与机构又从不同视角与层面进一步定义,探讨其内涵。马建堂(2018)[5]提出数字经济的内涵在于信息技术的市场化,这是新一代科技革命广泛应用的成果。荆文君和孙宝文(2019)[6]将数字经济阐述成一类经济型活动,通过互联网的普及来不断成长,从而成为一种引领。丁志帆(2020)[7]表明:不同机构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来多样化定义数字经济,第一,将数字经济视为一种广义的数字技术集群;第二,从商业化运作层面解读数字经济;第三,将数字经济视为一种经济活动。陈晓红和李杨扬(2022)[8]认为数字经济的内涵包含四个核心内容:一是数字化信息;二是互联网平台;三是数字化技术;四是新型经济模式和业态。另外,张于喆(2018)[9]认为在新征程上,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需要用数字经济为其注入活力,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大和科技技术发展大潮的趋势下,数字经济促使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不断实现转型升级。有学者在数字经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进行了更具体的研究,比如沈运红和黄桁(2020)[10]借助浙江省2008年至2017年的面板数据,将数字经济水平分为数字基础建设、数字化产业发展和数字技术创新科研三个方面。运用熵值法来探索这三类因素对传统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结果显示,以上三种因素都可成为促进因子。
第2章理论基础和影响机制分析
2.1理论基础
当今世界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时代,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本部分旨在探讨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理论基础,深入剖析其相关理论来反映二者关系的趋势,以期为深入理解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参考。
2.1.1有关技术理论
(1)技术差距论
波斯纳于1961年首次提出并详细论述了技术差距论模型,它主要用于解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生产率差异和经济增长差异。该理论的基础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首先,技术差距论的基础之一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存在着技术水平的差异。一些国家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生产方法,而另一些国家则相对落后。这种技术水平的差异导致了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差异。其次,技术的创新和转移是影响国家之间技术差异的重要因素。先进国家通常拥有更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技术积累,能够不断推动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从而保持其技术领先地位。同时,这些先进技术也可能通过技术转移的方式传播到其他国家,缩小技术差距。另外,教育和人力资本的水平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技术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先进技术,从而提高生产率。因此,教育投资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对于缩小技术间隔、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同时,国家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也会影响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可以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吸引技术转移和人才流动,从而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技术间隔的缩小。综上所述,技术差距论的理论基础包括技术水平差异、技术转移和创新、教育和人力资本、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技术差距和经济增长差异。由此可以得到,技术革新是一国不断提升国际地位的必然要求。
2.2影响机制分析
在当今数字化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塑造全球价值链(GVC)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化对区域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地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国家之间,数字经济对GVC的影响机制正在逐步显现。
2.2.1技术创新效应
技术创新效应是指新技术的引入和应用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是多方面的,涉及生产效率、产业结构、就业机会、市场竞争、经济增长等方面。具体而言,数字经济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可以从以下角度加以阐述:
首先,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通常意味着更高效的生产和更高质量的产品。例如,智能制造、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改善生产流程、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这使得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国家和企业能够以更高水平参与生产环节,并在全球市场中获得更具竞争力的地位。数字技术实现了智能感知和柔性生产,提高了产品差异化特性,而物联网和区块链则提升了生产、物流和交付效率,进一步推动了全球价值链网络的深化(吕越等,2023)[58]。
其次,加速创新周期,数字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其快速的创新周期。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使得新产品和新服务不断涌现,这加速了全球价值链上产品和服务的更新换代。参与数字经济的国家和企业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推出符合时代潮流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
另外,拓展市场边界,数字经济打破了传统的地理限制,使得跨境交易变得更加便利。通过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以直接面向全球市场进行销售和合作。这种数字化的市场拓展方式使得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国家和企业能够更广泛地融入全球分工体系,发挥其优势。
第3章RCEP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及结果分析..........................23
3.1数字经济指标体系构建................................23
3.2 RCEP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结果分析...........................26
第4章RCEP国家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指标测算及结果分析........................29
4.1全球价值链指标测算....................................29
4.2全球价值链指标测算结果分析....................30
第5章数字经济发展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33
5.1计量模型设定及变量的选取............................33
5.2全样本回归分析.....................35
第5章数字经济发展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
5.1计量模型设定及变量的选取
5.1.2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GVC_trt表示r经济体t年的全球价值链总参与度。该被解释变量为前后向参与度之和,具体见表5.1。考虑了该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中前向和后向的双重参与程度,提供了一个综合评估该经济体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和参与度。
(2)主要解释变量
主要解释变量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E),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代表了一个经济体在数字化方面的进展程度,反映了其在信息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和发展水平。通过第3章测度而成。
(3)调节变量
调节变量为制度质量。考虑制度质量作为调节变量时,我们将关注全球治理指标(WGI)数据库中的六个方面,包括政治稳定、政府效率、腐败控制、监管质量、法治水平和话语问责权等六项指标。这些指标综合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环境的质量。

第6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6.1研究结论
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