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着新古典经济学和“波特假说”的基本论点,辅以“环境避难所假说”等理论,对双重环境规制和企业OFDI的相关关系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路径的论证,得到了许多研究成果。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对于产业的发展正变得日益明显。“两山”理论的提出使中国的环境保护体系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从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新形式。至此,中国形成了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所共同组成的双重环境规制。
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影响,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观点被总结为“成本效应”,即环境规制会带来环境遵从成本,挤出企业的生产性投资并使总成本攀升,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然而,20世纪90年代的“波特假说”则提出了质疑的观点,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产生创新激励效应,促使企业进行创新,进而强化竞争力。在国际贸易形势不断变化的今天,这就形成了广泛的争议——环境规制对于企业海外投资具有怎样的作用?
根据《2016年世界投资报告》和《201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2015年的对外投资规模首次排名美国之后成为全球第二。随着“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提出和深化,中国企业需要对国外进行长期而又广泛的投资以获得新的利益增长边际和海外市场,而当下却面临“组织身份缺失”、“合法性缺失”等问题,加重了“外来者劣势”。所以,中国环境规制体系的发展对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Investment,OFDI)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经济学界目前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1.2研究重要性
1.2.1理论意义
本文的理论部分主要包含新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有Copeland和Taylor)、环境经济学(代表人物有Porter和Sinn)、外部性理论(代表人物有Elinor)、规制经济学(代表人物有Kahn、Stigler和Spulber)、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有Coase和North)和新新贸易理论(代表人物有Melitz)等学派和代表人物的理论学说,主要涉及环境成本理论、“波特假说”、企业异质性理论、“污染天堂假说”和“绿色悖论”等理论。此次主要研究的是环境外部性对企业国际投资的影响,以及企业内外多重因素的多种影响和制约。
环境规制作为一种典型的外部性机制,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已经逐步演变为多形态和多主体,学术界根据法律强制性将其划分为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两者的结合则被称为双重环境规制。研究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外部性作用,需要考虑正式环境规制的法律有效性、合理性和适配性,也需要考察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行动主体多元性、利益主体多元性和行动方式多元性,更需要研究当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共同形成双重环境规制时产生的协同作用。这可以进一步深化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影响的理论机制,同时也拓展了“波特假说”的理论边际。
2文献综述
2.1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OFDI的相关研究
2.1.1正式环境规制的理论研究及其测度
2.1.1.1正式环境规制的内涵与理论发展
环境政策对企业影响的研究由来已久,在早期,新古典经济学流派的主要观点是环境规制会带来企业成本的攀升,而成本的上升则会对企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这一观点被Porter和Linde(1995)所反驳,他们的观点是只要环境政策的制定是合理的,企业就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本进行调整,提升技术创新,最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这后来被总结为“波特假说”。
面对着这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学术界后续也展开了不同层面、视角和维度的调查和研究。一些学者支持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李正和官峰(2015)研究的是绿色信贷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碳减排行动的经济效应,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的防污减排行动将会降低其资本市场的价值,主要原因是投资者会对环保投资产生抵触心理;张彩云和吕越(2018)主要研究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后对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显著为负,政策净效应对企业创新概率的减少比例为27.6%。此外,专利申请数的下降比例则为0.93%,从影响机制的角度看,企业异质性是造成这种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盛丹和张国峰(2019)研究了两控区内受到规制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情况,研究结果表明两控区内的企业生产率增长情况要低于非两控区,主要原因在于环境规制政策带来的环境遵从成本导致了成本效应;Li et al.(2022)使用阈值回归模型讨论中国省级层面环境监管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的作用效果,结果表明,节能环保支出对环境污染有抑制作用,但对经济增长有挤出作用。因此环境与经济无法实现“双赢”。
2.2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相关研究
2.2.1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内涵及其测度
2.2.1.1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内涵与理论发展
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研究起源于Pargal和Wheeler(1995),由于起步较晚,所以对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整个研究体系也较不成熟。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North(1991)指出,相比正式制度的影响,非正式制度对人们行为的选择有更大的约束。非正式环境规制的作用机制和正式环境规制相同,依然是“成本效应”和“创新激励效应”(沈宏亮和金达,2020),但是规制主体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居民对于绿色健康生态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就会大幅提高,也会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感到排斥。由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行为主体构成复杂,所以动机也无法统一归类,对于企业的影响机制难以进行简单预测,并且非正式环境规制往往还需要引入政府的法律监督功能。
从政府的单一主体,转变为居民、媒体和网络、社会公益组织甚至企业自身。这些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相互之间也有着紧密的关联,对于企业的影响也更为复杂和多样。非正式环境规制能够影响到的企业因素众多,包括减排效应、企业经营绩效、公司并购和企业创新等不一而足(邱金龙,2018;李强,2018;Bu et al.,2019;胡维,2020)。而对于企业的各个要素,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影响结果也是多样的,可能出现正向(王宇哲和赵静,2018)、反向(汪明月等,2022)、不确定(张克森,2019)或者非线性(吴力波等,2022)等情况。
因此,本文推测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OFDI的影响也会随着研究视角、作用机制和研究层面的不同而产生结果差异。
3 特征事实 ........................ 18
3.1 中国环境规制体系的发展历程 ............... 18
3.1.1 第一阶段:道路探索与可持续发展(1978—2001 年) ............. 18
3.1.2 第二阶段:深化与科学发展观(2002—2011 年) ..................... 20
4 理论机制 ................................ 25
4.1 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OFDI的影响 .......................... 25
4.1.1 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OFDI的影响机制 ............................... 25
4.1.2 非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OFDI的影响机制 ........................... 26
5 实证检验 ................................. 35
5.1 数据来源和变量构建 .................... 35
5.1.1 数据来源 ..................... 35
5.1.2 指标构建 ......................... 35
6进一步机制分析
6.1公司治理结构的门槛效应
首先,本文将进行不同环境规制条件下,门槛变量的单一、双重和三重门槛检验,确定门槛数量和数值大小。表6-1列出了得出的计量结果。

表6-1展示了Bootstrap法反复抽样300次的检验结果。其中,正式环境规制通过了三重门槛检验,单一、双重及三重门槛检验的F值依次是15.77、16.43和21.58,显著性水平检验达到10%和5%。非正式环境规制通过了单一门槛以及双重门槛检验,单一和双重门槛检验的F值依次是26.95和46.88,同时显著性水平检验达到5%和1%。
7结论与政策分析
7.1本文总结
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着新古典经济学和“波特假说”的基本论点,辅以“环境避难所假说”等理论,对双重环境规制和企业OFDI的相关关系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路径的论证,得到了许多研究成果。
第一,了解以往文献对于两者之间的研究情况,总结出企业进行OFDI投资在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入国际产业链、转移国内剩余产能、寻找自然资源、规避风险与开辟新兴市场等六种动因,而研究文献的结果表明双重环境规制与企业OFDI之间的确存在相关关系,但是由于双重环境规制的表征方式多样,并且企业层面的OFDI数据十分稀少,故研究环境规制与企业OFDI相关关系的文献较少。这就为本文的创新提供了基础。
第二,特征事实表明,中国的环境规制体系发展路径是一个控制命令型、市场调节型和公众参与型不断加入、不断调整、不断优化的过程,政府的强制性管控逐渐减少,社会公众参与则不断提高,整个系统变得更加科学化、市场化和人性化。此外,通过时间线的对比,中国颁布新环保法以后,对外投资在随后几年大幅提高,这为本文的理论机制研究建立了现实基础的支撑。
第三,本文的理论尝试从不同角度分析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OFDI的影响。首先,通过“波特假说”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成本效应为主的理论体系架构,对双重环境规制与企业OFDI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机制的论证;其次,根据企业的固定特征的不同,论证不同污染等级和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