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在2023年12月29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且呈现出一种向规模更小的事务所转变的趋势。具体来说,从原本规模较大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规模较小的深圳旭泰。具体情况如表5-1及图5-1、5-2所示:

第6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6.1研究结论
6.1.1主动选择:出于自身利益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ST三盛作为一家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其在2022年被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为避免触发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ST三盛主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试图通过寻求更有利的审计结果和应对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来改善其市场形象和经营困境。同样,在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情况下,公司希望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美化财务报表数据,缓解市场对公司经营困境的关注,并向外界传递利好消息。*ST三盛将中审众环更换为深圳旭泰的行为,其根本目的是改善财务报告质量避免连续两年非标意见,但实际上并未能解决公司内部的根本问题。深圳旭泰对其关键交易的商业实质持怀疑态度,这也是导致其也无法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重要原因,深圳旭泰随即提出辞任。因此,更换审计机构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意见的问题。
6.1.2被动应对: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辞职引发的更换决定
*ST三盛被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于其与深圳旭泰在关键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以及其薄弱的内控给深圳旭泰工作带来较大难度。2023年12月29日,*ST三盛披露了多项收购公告,涉及子公司天雄新材的大额资金流动(约5.83亿元)。尽管公司声称这些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不构成资金闭环,但深圳旭泰明确指出,上述交易形式上构成了资金闭环,并对天雄新材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表示担忧。深圳旭泰认为,公司收购天雄新材少数股权的行为缺乏商业实质,这与*ST三盛管理层的观点存在明显冲突。此外,*ST三盛的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深圳旭泰在审计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项目进度延误、回函质量差等。这些问题使得深圳旭泰难以继续履行审计职责,最终被迫辞职。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