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政治学论文,本文大致总结提炼出对抗型、防范型、牵制型和追随型四种互动模式。从印度与上合组织、俄罗斯和北约两组行为体在阿富汗问题上的互动案例中可以看到,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之间的互动大多时候会出现竞争和合作并存的状态,各方都需要扩大合作、减少竞争来引导互动朝着积极互利的方向发展。
第一章 阿富汗问题概况
1.1 新变化和态势
2021年以来,阿富汗面临着多重挑战,疫情、美国撤军阿富汗、乌克兰危机、国内地震、粮食等问题。国际形势的加速变化以及国内政权的更替使阿富汗面临严峻的人道主义危机,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妇女和儿童权益问题仍在加剧。联合国难民署向阿富汗提供援助,包括建造修复学校、保健中心和诊所,提供心理咨询、现金、救济物品等。中亚国家以及伊朗、巴基斯坦还收容了不同数量的难民。
2021年8月美国撤军阿富汗、阿塔重新掌握政权,这对阿富汗问题的发展乃至全球国际秩序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也是阿富汗局势发生的最大变化。
其一,塔利班政权能否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成为目前阿富汗问题中的首要问题。多年来,阿富汗政府依赖数十个国家的援助,此前阿富汗拥有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合法政权,外交以及援助可以通过双边及多边的合法渠道进行,如今塔利班政权尚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对该国只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难以借助正式外交、政治手段同阿富汗解决问题。此前,尽管阿富汗问题情况复杂,多种因素交织,但加尼政府作为该国合法政权,在国内资源的协调与配置,以及与国际社会行为体之间的交往是合法且合理的,但目前由于阿塔政权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任何一个国际行为体与之交往和援助都将慎重并考虑到其他国际行为体,美国的制裁行动阻碍了国际援助的运送,阿富汗资产也遭遇冻结。
其二,阿富汗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有所提升,阿富汗问题虽然历来都是一个涉及安全、发展等方面的复合性问题,但是如今这些问题非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反而还有不断恶化的趋势。比如塔利班执政以来,阿富汗境内恐怖袭击依然频发,2021年12月中旬,阿富汗首都喀布尔一家有中国公民入住的酒店,遭到了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袭击;2022年中亚地区也连续遭到“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的火箭弹袭击。阿富汗国内社会保守趋势进一步增强,塔利班上台以来颁布禁令,对女性接受教育、外出等作出严格规定,大部分阿富汗女性的基本权利重新回到无法保障的情况。在政府包容性方面更是隐患不绝,不仅存在普什图化的趋势,国内少数民族的代表性不足,女性、什叶派以及前政府高层也都被排除在代表行列之外。

1.2 互动视角下的阿富汗问题
基于层次分析法,阿富汗问题上的国际行为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企业、个人等,目前在阿富汗问题上有利益关切或者对这一问题保持关注的相对重要的行为体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国家作为国际关系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体,可以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按实力划分成大国和中小国家,按照发展程度可以划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按照区域划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按照性质划分为政府间和非政府间,按照功能属性划分为政治、军事、安全、文化等。从研究对象上来讲,本文重点关注的是国家和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1.2.1 互动方
本文的目的在于提炼互动模式,并解释阿富汗问题,所以对参与情况作简要对比,以便进一步展开分析。美国、巴基斯坦、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等国家是关键参与者,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
1.2.1.1国家参与阿富汗问题的特点
其一,国家以利益为核心关切决定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战略选择。国家是理性行为体,在进行战略判断和行为选择前会权衡利弊,并作出有利于实现国家利益的决定。美国在阿富汗的战略目标主要包括打击恐怖主义、推行美式民主,宣传美式价值观以及楔入西亚、窥伺中亚和中国新疆,打造C型包围圈等。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并重视其在该地区的实际存在和影响力。中国在阿富汗问题上的关注点主要是防范化解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保证“一带一路”建设安全。中国借助上合组织在内的平台倡导反恐合作,在阿富汗动荡时期积极给予人道主义援助,以防止动荡滋生出更多不稳定因素。俄罗斯重视对中亚地区的影响,非常警惕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ISIS-K)对中亚的渗透,并想在靠近阿富汗边境周边建立一个战略缓冲区。
第二章 互动模式的分析框架
2.1“互动”概念及相关理论
“互动”这一概念在国际关系领域和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中都有所涉及,1但其中对互动由谁主导、服务于谁、地位轻重、作用大小等的认知和判断有一定区别。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以及建构主义都将国家作为观察和立论的主要对象,2其中新自由制度主义更加强调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他们对合作问题的本质分析是,国家之间有着相互依赖关系,即使存在共同利益,但也可能因此产生矛盾和纷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追求合作可能会成为实现利益的最佳方式,而合作可能产生于国家之间反复多次的互动,这也让行为体能够用未来的制裁来惩罚今天的不合作行为。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基欧汉所描述的国际制度的一种形式,不仅能够通过提供信息等方式助力国家间的合作,为国家行为提供一定标准、规范和遵循,还能推动国际议题的设置和解决,创设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国际关系各理论流派中都有涉及到“互动”,国内也已经有部分学者在对“互动”认识的基础上探讨了有关议题。4其区别在于根据各自理论基础和目的,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互动这一行为过程。虽然国际关系领域对于“互动”大致认为其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和解释,但由于本文需要深入研究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这两类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机理及模式,则需要对“互动”进行界定。本文认为“互动”是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强调相互之间的交往,是动态且可能不断变化的。行为体在做出决策前需要考虑到其他行为体的选择,也需要考虑到该行为对其他行为体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2.2 互动模式和类型
本文之所以选择“模式”而非“类型”“方式”等对互动过程进行描述,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模式能够更加准确清晰地描述出各个行为体在阿富汗问题上激烈的博弈过程,而方式等概念只是策略或者措施的概括和提炼。二是因为模式这一概念具有一定的归纳性,能够揭示从特殊到一般的客观过程,当然也就具有从一般到特殊的潜在价值。换言之,如果能对本文的分析框架进行准确的提炼,那么对于重新思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地区热点问题上的互动将会有新的借鉴意义。当然,也需要承认的是,这种模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是因为模式大多被用来做定量分析中数据模型的总结和概括,而本文的应用多以定性描述为主,分析的结果与定量分析相比有所差距。二是模式的实现具有特定的条件和现实基础,这就意味着并不能做到让任何国家和任何非国家行为体之间都符合这种互动模式,需要具体分析和应对。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互动遵循这四种模式,具体随着关系的发展以及现实问题,可能会在几种模式间转换,也有可能国家对不同国际组织在不同时期的互动模式不同,不论国家是否是该组织的成员国,在互动过程中都有可能呈现出这四种模式的具体特点。
在阿富汗问题上,国家与阿富汗之间也存在直接展开双边层面的互动,但是可能更多会借助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多边框架内实施具体行为。一方面,由于国家的行动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跨国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层面,需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发挥作用,弥补国家行动的不足。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形势下,国家如果与阿富汗进行直接的互动,将可能被认为是在释放对塔利班政权予以承认的信号。而在国际组织的机制内,这种互动是一对多互动,国家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阿富汗互动,既能够避免一对一互动时的可能产生的误解,也能让阿富汗一定程度上避免选边站难题,维持与各个国家相对稳定的关系。
第三章 案例分析:阿富汗问题上的互动模式 ................. 26
3.1 印度与上合组织在阿富汗问题上的互动 ......................... 26
3.1.1 对抗型互动 ................. 27
3.1.2 防范型互动 .................... 28
第四章 互动模式对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启示 ................... 37
4.1 阿富汗对行为体互动的认知与启示 .................. 37
4.2 对行为体参与阿富汗问题的经验借鉴 ........................... 39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43
第四章 互动模式对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启示
4.1 阿富汗对行为体互动的认知与启示
探讨阿富汗问题不可忽视的主体就是阿富汗国家本身,虽然主要行为体能否塑造良性互动关系将是影响阿富汗问题走向的关键因素,但阿富汗问题的核心在阿富汗。塔利班作为目前阿富汗的执政主体,不仅自身作为互动的一方,与各行为体存在交往,还将对行为体在阿富汗的互动结果产生影响。塔利班与其他政治势力之间的和平局势以及有效治理不仅符合阿富汗的国家利益,也符合中国和本地区其他国家的利益。从国际社会的力量对比而言,以阿富汗为代表的小国很难施加影响力,在与大国交往互动的过程中也缺乏主动性。但不可否认的是,阿塔执政后国内情况会发生一定变化,塔利班如果能妥善处理好与国家内部各派别、国际社会各行为体的关系,甚至积极主动发挥小国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特作用,那么行为体的互动可能更具有积极效应,阿富汗问题的和平解决或将取得新的进展。
无论是国家还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这些行为体对阿富汗而言都属于外部力量,阿富汗对各个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情绪、情感和认知等存在差异,在各个具体领域希望外部行为体介入的程度和意愿也有所不同,总体上阿富汗对行为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