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帮信罪”是在网络协同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危害性显著 升及其独立性显著增强的情境下进行的。对于这一罪名立法合理性的质疑,他们可能没有充分认识到在网络共同犯罪打击过程中,司法实际操作的需求是多么的迫切和复杂。将那些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单独定罪,即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立法策略,不仅为我国处理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则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也对其内涵进行了必要的拓展和深化。这种立法上的创新,在多个层面上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它有效地填补了刑事处罚领域的一些空白地带,使得那些虽然不是犯罪行为直接实施者,但起到了关键帮助作用的人员也能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同时,这种做法有助于消除司法实践中对于片面共犯认识的分歧,统一了法律适用的标准,增强了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