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关注的是𝐿𝑎𝑛𝑑1999−2003×𝑦𝑒𝑎𝑟𝑚(𝑚 =-4、-3…..0、1、2….9)的系数𝛽𝑚,如果在政策前系数𝛽𝑚显著不为0说明处理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就存在显著差异,不满足平行趋势。图6-1是95%置信区间下𝛽𝑚的估计结果,从图中可以看出,在土地规制政策实施前𝛽𝑚的系数不显著,说明处理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并且在土地规制政策实施之后处理组的出口额与对照组的出口额相比大幅增加。如𝐿𝑎𝑛𝑑1999−2003×𝑦𝑒𝑎𝑟3及以后年份的估计系数都显著区别于0,说明在管制政策显著促进了企业出口。

7. 结论和政策建议
7.1结论
面对日益严峻的外部形势,中国政府提出“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新的发展格局要求充分发挥国内优势,依托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商品和资源要素,打造我国新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促进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协调发展。根据“双循环”理念,出口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势必来自国内优势,而中国的一个禀赋优势就是土地资源丰富。但随着经济不断的高速增长,土地需求日益扩大,国家和各地产业政策为了鼓励经济发展,不断将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量工业用地的低效使用和浪费。因此本文以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提低管理的紧急通知》及其后实施的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利用广义双重差分法,研究土地规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提供可能的政策启示。本文重点研究:第一,土地规制政策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出口以及作用机制是什么?第二,对不同特征的企业来说,土地规制政策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结论表明:首先,土地规制政策显著促进了企业出口,基准回归结果在更换分组方式、替换被解释变量指标以及控制同时期其他政策后仍保持一致;其次,机制检验表明,土地规制政策通过迫使企业创新、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促进产业集聚等途径促进企业出口;最后,企业层面的异质性检验表明相对于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以及开发区内的企业,土地规制政策对非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以及非开发区内的企业出口促进效应更显著。行业层面的异质性检验表明土地规制政策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在不同土地依赖度的行业中不显著,但会显著地促进市场竞争程度较低行业内企业的出口。区域异质性表明,土地规制政策对东部地区以及金融发展水平较弱地区的企业出口有更显著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