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7.1 研究结论
本文聚焦于2011—2022年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旨在分析机构共同持股、数字化转型与企业短贷长投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结论为:
第一,机构共同持股可以抑制企业短贷长投,并且联结程度和持股比例越高,越能有效抑制企业短贷长投行为;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抑制作用。在更换各变量指标、滞后因变量、增加控制变量、改变样本区间等稳健性检验以后,基准回归结果依然成立;
第二,本文从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融资成本三重视角,选取新质生产力、企业声誉和融资约束三个指标就数字化转型在机构共同持股与企业短贷长投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识别检验,结果表明,企业新质生产力越高,声誉越高,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低,数字化转型增强机构共同持股抑制企业短贷长投的效果越好。这表明机构共同持股能够鼓励企业激发创新潜能、维护自身声誉和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增长和发展;
第三,分样本检验结果显示,机构共同持股及数字化转型抑制企业短贷长投的协同作用在企业韧性好、非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沿海地区、制造业企业以及反垄断力度较大的企业中作用更为明显,说明共同机构投资者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持股企业带来积极的经济行为。第四,经济后果检验表明,通过抑制企业短贷长投,机构共同持股还能够提升企业业绩,且数字化转型能进一步强化该效果。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