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制检验表明:第一,相较于未受政策冲击的企业,受国地税合并影响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和超额管理费用显著减少,说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政企合谋得到遏制,税收征管保证应收尽收;第二,相较于未受政策冲击的企业,受国地税合并影响的企业信息透明度大大提高,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轻,企业的避税成本上升,抑制企业的逃避税行为,企业税收遵从度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有一定程度上升;第三,相较于未受政策冲击的企业,受国地税合并影响的企业关联交易避税行为减少,扁平化、短链条、跨区域的税务稽查局的设立,使得跨区域税务稽查能力提升,有效遏制了统一大市场情况下企业的跨区域税收规避行为和违法行为,企业税收遵从度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有所上升。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