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其对于融资途径和融资方式的需求也逐渐趋向于多样化。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直接干预经济、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财政可通过直接拨款、专项资金、政府补贴等方式,为农业农村领域提供资金保障,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培训等痛点问题[62]。此外,财政政策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等激励措施,引导金融资本流入农业农村领域,通过设立农村产业发展基金、农业科技创新基金,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保障,引导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财政政策作为一种信号灯,向金融机构发出积极信号,为金融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投入提供导向和风险补偿。金融实质上是资金的融通,其“避害”的商业属性会由于农业农村的收益不稳定、回报周期长且风险较高而增加审批程序及提高放贷标准,造成资本供给上的障碍[89]。因此,农村金融体系高度依赖财政政策的信用背书与风险分担机制,二者存在内在的协同必要性。

第6章结论与建议
6.1研究结论
本文在对财政金融协同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探讨了财政金融协同如何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通过选取2000至2023年的数据,对各省市的财政金融协同度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并分析了我国当前财政金融协同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状。接着,本文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调节效应模型,验证了财政金融协同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影响,以及这一影响在不同外部环境下的变化。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
从财政金融协同度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现状来看:第一,各省市财政金融耦合协同度在协同配合中不断提升,但是财政金融协同度的绝对值相对较小,距离极度协调的理想状态仍有一定差距。东部地区存在区域内内部发展相对不平衡的状态,财政金融之间协同互动发展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第二,各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数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在各个区域之间差距较大,如内蒙古、西藏、青海等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远低于全国均值。区域内部差距相对较小,发展水平较为均衡。说明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第三,部分省市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模式的创新,引入了社会资本建立了较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减轻了财政的资金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从财政金融协同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来看:财政金融协同对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存在一定维度异质性和区域异质性。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对于农业、农民现代化的促进效用显著强于农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系统性变革,具有涉及面广、协调复杂等特点,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应更具针对性,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治理水平来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对于粮食主产区的促进效用优于非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受制于经济发展滞后与金融体系发育不足的双重约束,当前财政金融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效能尚未充分释放,财政金融协同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推动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当前财政金融协同机制仍存在优化空间,特别是区域发展差异对政策效能形成显著制约。构建区域适应性政策体系,通过差异化设计财政激励强度和金融产品结构,可以更好地促进财政金融协同支农资源的利用。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