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结果显示(见表6.1),互补者与平台所有者协同的Cronbach’sɑ值为0.833,互补者与其他互补者协同的Cronbach’sɑ值为0.843,机会规模的Cronbach’sɑ值为0.878,机会关联性的Cronbach’sɑ值为0.862,互补者显性价值的Cronbach’sɑ值为0.871,互补者隐性价值的Cronbach’sɑ值为0.890,互补者长期导向的Cronbach’sɑ值为0.920。可以看出,所有变量的Cronbach’sɑ值均在0.7以上。关于组合信度(CR),互补者与平台所有者协同的组合信度为0.889,互补者与其他互补者协同的组合信度为0.905,机会规模的组合信度为0.925,机会关联性的组合信度为0.916,互补者显性价值的组合信度为0.906,互补者隐性价值的组合信度为0.919,互补者长期导向的组合信度为0.943。可以看出,所有变量的组合信度均在0.7以上。关于因子载荷,所有变量题项的因子载荷均在0.7以上。综上,本研究的量表在以上三个指标上的值均在标准范围内,具有较高的信度。

第7章结论与展望
7.1结论
在高度不确定的创业环境中,探究互补者在数字平台中如何基于多主体协同创造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结合动态能力理论、创业机会开发理论和相关文献,以互补者为研究对象,探究机会集开发在多主体协同和互补者价值创造之间的中介机制,并挖掘互补者长期导向在互补者基于多主体协同实现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调节机制。通过探索性的多案例分析、理论推演和问卷调查等多种研究方法相结合,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互补者与平台所有者、其他互补者两类主体协同均有利于开发机会集,促进机会规模的扩大以及机会关联性的提升。一方面,互补者无论是与平台所有者协同,还是与其他互补者协同,均有利于互补者从平台所有者或其他互补者那里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互补性资源,促进新机会的开发,进而扩大机会规模。另一方面,互补者与平台所有者、其他互补者两类主体协同,有利于互补者在开发机会集的过程中重复使用平台所有者、其他互补者以及自身的技术资源,以提升机会之间的关联性。该研究结论强调了多主体协同在机会集开发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与Zahra和Nambisan(2011)、蔡莉等(2018)所强调的多主体互动有利于机会集开发的思想相吻合。
(2)机会规模和机会关联性的提升,能够对互补者价值创造产生差异化的影响。首先,机会规模分别积极影响互补者的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这表明互补者可以通过与数字平台内参与主体互动扩大机会数量这一手段来提升互补者的显性价值和隐性价值,以实现短期财务表现和长期竞争优势的同时兼顾。其次,机会关联性积极影响互补者显性价值,但对互补者隐性价值的影响呈现倒U型关系。这表明互补者与多主体互动加强机会关联性是其提升显性价值的有效手段,但由于机会关联性所带来的两个相反机制,即学习机制和锁定机制,导致机会关联性保持适中水平才能实现互补者隐性价值的最大化。该结论深入揭示了机会集开发行动与互补者价值创造之间的复杂关系,弥补了多主体视角下机会集开发研究尚未关注机会集开发给互补者所带来价值的研究局限,丰富了创业机会开发理论。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