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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地方立法探讨——以辽宁为例

日期:2023年12月22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209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312181132039076 论文字数:24522 所属栏目:法学理论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法学理论论文,本文通过分析《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以及《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议,促进《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实施。

1基本理论

1.1劳动权利与义务理论

1.1.1劳动权利与义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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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利,“即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能够参加劳动并因此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事实上,权力所保障的利益就是权利,而劳动权利也是一种由权力所保障的利益。这种利益不仅包括可以劳动的资格权,也包括因劳动而得到的利益。劳动权利的范围较为广泛,主要有劳动报酬权,休息权以及对劳动成果的享有权和维护其自身权利维护权。”

对劳动权利基本特征的论述,可以从马克思劳动权利观这一角度着手。首先,生存与发展的理念二者并重。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生存之本,实质上他认为劳动权是人的根本生存权利。而对于劳动是人的基本发展之途这一观点,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人的基本发展权。由此可知道,马克思关于劳动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方面,提出了生存与发展二者并重的理念。其次劳动权是自由权和社会权的高度统一。马克思指出,自由是人的本质,而劳动又是人类的自由,可以看到,虽然有一些对自由的反对声音,但是,在发出反对自由的声音时也在实现自由,由此,劳动权其实是人的自由权。马克思认为劳动权是社会性权利,因为劳动者在进行具体劳动时,既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还受到主体因素的影响。最后,劳动权是多重利益的综合。“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将马克思劳动权利观分为三大类即物质利益、人身利益、人格利益。劳动权利中的物质利益是指工人的工资收入,人身利益指劳动者的休息的权利和职业安全权利,人格利益主要指劳动者的尊严和意志自由。”

劳动者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实现其意义。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劳动,为社会创造出财富,这就是劳动者的贡献。马克思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多次进行了强调。马克思还将劳动义务分为了两大类别:其一,劳动者的必需劳动。劳动者为了维系自身和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而进行的劳动。其二,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为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自身的发展,劳动者必须进行劳动。

1.2劳动雇佣资本理论与资本雇佣劳动理论

1.2.1劳动雇佣资本理论

劳动雇佣资本理论的思想来源于熊彼特的资本家消亡理论。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家对出现的复杂问题无法解决,此外,知识分子将处于主导地位,成为新的管理者。”①方竹兰从“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两方面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进行论述。②牛德生论证了“资本雇佣劳动”向“劳动雇佣资木”转化的理论逻辑,他指出人力资本会逐渐拥有企业所权,而且具有不断增加的趋势,直至独占企业所有权。③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不满足于完全被支配的状态,不断地争取企业所有权。并且,人力资本非常重要,可以进行监督,原因在于人力资本的特性即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应当能够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迅猛,人力资本的需求更大,与此同时,资本所有者的风险逐渐降低,人力资本的地位上升,掌握一定的话语权,资本对人力资本的绝对支配也有所转变。人力资本不再进行妥协资本提出的各项条件,而是与资本进行协商,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资本的全球化,物质资本的获取相对容易,不再是稀缺之物;与之相反的是,人力资本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作用越来越大。此外。职工的人力资本专用性投资不断增加与企业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职工的专用性不能轻易获得,也没办法进行度量,简单的劳动报酬不能与之劳动对等。在发达的资本市场,股东在退出公司时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可以自身规避风险。但是,作为人力资本的职工退出公司比较难,因为其投资较多,所以退出的成本相对较高。此外,资本可以进行分散性投资,但是人力资本不可以,承担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在此基础之上,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效率,非常有必要赋予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立法的基本背景和涉及的主要问题

2.1立法的基本背景

随着企业民主管理立法的推进,多个省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经过搜索,截止2021年3月,全国共有19个省、市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通过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规范企业民主管理,提高民主管理权威性。企业民主管理是维护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需要,依法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2020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启动《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各个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有关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广泛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最终,《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由于各个省份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在进行立法的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广东省至今没有出台《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广东省经济高速发展,但劳动关系调整的立法方面,速度较为缓慢。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东省,劳动争议频频出现,侧面证明,广东省调整劳动关系立法严重滞后,影响了广东省经济的发展。2010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是全国第一个此类处理机制,最终,《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被讨论。《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被搁置。企业民主管理的立法,触及到各方的利益,因此遇到了重重阻碍。因此,在对民主管理的立法要符合当地的特色并且深入,具有可行性。改革越来越多地触及深层利益关系,要求对既有利益进行重大而深刻的调整。

浙江省于2010年3月30日出台了《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随着企业的发展,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不断不变化,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进行了修改,浙江省制定了《集体合同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但因为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低,并不能适应所有的企业,如国有、集体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等,并且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增多,但也不适用非公有制企业,所以较为难适应企业民主管理的发展。

2.2涉及的主要问题

2.2.1“民主管理”与“民主决策”关系问题

职工参与企业到之中是民主管理的核心,民主管理过程中总会涉及到职工的利益,职工有权参与其中,发表意见从而维护自身权利。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有效的将权力分散,让职工在企业中有重要的地位,对职工采取“人性化”的管理,以便职工工能够参与企业的经营,分享企业的利益。随着企业的现代化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基础,职工逐步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这是应有之意也是工业民主化运动的结果。民主管理与工业民主化紧密相关,体现着民主,并在不同程度上实施联合管理,在做出企业决策时,要求职工参与讨论发表意见。职工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以直接的方式或者间接的方式参与企业管理。参与管理的方式多样,形式灵活,可操作性强,值得注意的是,与替代管理不同,参与管理强调参与和协商。

企业的民主决策指的是企业在做出重大决策,必须考量企业有关的各群体的利益。与企业有关的各利益方应当参与到企业的决策当中,保证企业的决策合理,对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各方利益。企业民主决策,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符合社会的需要,此种模式有良好的效果。企业民主决策主要就是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及监督,分别是董事会、工会以及管理层,这三方的关系要保持一个平衡的状态。首先,董事会代表着股东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出资,工会代表着企业职工,管理层代表企业的决策者。要厘清民主管理与民主决策,企业民主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职工对企业改革、发展、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参与,提升整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素质,规范和协调企业的劳企关系,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所规定的都是有关参与管理的内容。而企业民主决策重在做出决定,是由企业的决策机构进行,二者不能混淆。

3立法调整的基本问题.................................15

3.1其他地区立法的基本内容及评析.......................15

3.1.1立法目的.........................................15

3.1.2企业民主管理形式....................................16

4职工代表大会权限...............................21

4.1职代会与“三会”权限的划分......................21

4.1.1职代会与“三会”存在的问题.............................22

4.1.2.确立职代会与“三会”协调机制...........................23

5厂务公开.......................25

5.1厂务公开与商业秘密的保护.......................25

5.1.1厂务公开..................................25

5.1.2保护商业秘密...........................25

5厂务公开

5.1厂务公开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5.1.1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的含义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公开,告知职工涉及其利益的问题,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职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发展经营情况,参与企业决策、对企业管理和监督。

厂务公开制度要求将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公开,但是,法律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或者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可以不公开。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