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不强求发表论文
昨日下午,深圳市人事局向媒体宣布:深圳今年在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上将面临重大改革,以前诸多对评定职称的硬性要求取消或被修改,其中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可依据岗位实际需求来确定,以满足岗位需要为原则,对于以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用专项技术分析报告进行代替。
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陆韬介绍,新规定所指的创新型人才包括: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深圳市今年新设立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等四类人才。深圳市专门制订了该市创新型人才职称评定办法,今年将按照该办法进行。
与往年的政策相比,此次职称评定主要面临四点变化。
技术分析报告可代替论文
陆韬称,此次改革首先对论文、著作要求采取了实事求是的处理方法。目前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论文、著作应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
鉴于有不少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发表或发表论文不够,也或者因其研究成果属于商业机密而不能公开发表的实际,新办法规定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也可以提交两篇以上本人撰写、与工作岗位相关且由单位做出鉴定意见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代替论文。
英语和计算机以适用为原则
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外语水平将以满足岗位工作要求为标准,不再以等级考试为硬性原则。目前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在坚持业绩主导、激励培养、业内认可的评审原则的基础上,该办法进行了调整,规定其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能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即可。
评审过程中加入面试
深圳对于职评将采取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定方式,不再以上报材料为唯一依据。评委必须采取审阅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创新型人才进行评议,通过审议材料并与申报人面对面地交谈确保评定质量。
四类人才可按实申报专业资格
此外,前述这四类人才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